一、云南省旅游集團基本經驗
1、云南省旅游集團的基本情況
云南省旅游集團很多,有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組建的集團,旅游企業發展壯大組成的民營旅游集團以及其他行業的集團向旅游行業的滲透。
云南省有三個省政府全資組建的集團,分別是:云南省旅游集團,云南省旅游投資開發集團、云南旅游產業集團。今年,政府計劃將這三個集團整合為一個集團,但尚未運作。
云南旅游集團公司,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由省政府于1996年8月設立,注冊資金10億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及方式:招徠接待外籍游人及國內游人旅游業務,組織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游業務,住宿、飲食、娛樂、旅游客運、游船及綜合性旅游服務;代售飛機、火車票;酒店管理;旅游景點及旅游商品的投資開發。
云南省旅游投資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為實現云南省旅游業二次創業戰略目標而成立的專業投資公司,是云南省發展重點旅游項目的政府性融資平臺和投資主體。公司的發展目標是緊緊圍繞云南省旅游產業發展的總體戰略部署,積極開發增量旅游資源,整合、改造、提升存量旅游景區、景點;同時大力開展資本運作,創新融資方式,擴大融資渠道,為加快云南旅游產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公司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由云南省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和云南世博集團有限公司發起組建的專業性旅游投資公司。公司注冊資金50,000萬元人民幣,其中云南省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現金出資47,50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95%;云南世博集團有限公司現金出資2,50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5%。
公司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即: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公司內部機構設置為一室三部,即:辦公室、財務部、規劃發展部、投資管理部。
公司在貫徹政府戰略意圖的同時,堅持“政府引導、市場機制、企業主體”為基本原則,以開發云南核心旅游資源,打造高水平旅游產品為目標,實現“十一五”期間旅游投融資重點項目30—50個,直接投資120億元,帶動投資180億元以上,實現公司直接投資及帶動投資總規模達300億元的目標。
云南旅游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由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云南旅游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注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公司將借鑒國內外大型旅游企業發展的經驗,充分利用云南旅游的品牌優勢和公司作為云南旅游骨干企業的競爭優勢,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主要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增量資本,做強主業,改革創新等措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云南省旅游業二次創業搭建平臺,開發創新一批優質旅游產品。近期重點發展景區景點、酒店、旅行社和旅游運輸四塊主營業務,下一步將發展休閑度假、旅游房地產、旅游商品、文化傳播等業務,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云南旅游支柱產業的龍頭骨干企業。
云南各市州也分別建有旅游集團,我們此行利用參加昆明國際旅游交易會的間隙與迪慶州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座談。
迪慶州旅游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是由州人民政府出資設立并授權經營全州國有旅游資產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是州人民政府的旅游投資主體和融資平臺。公司于2006年2月26日經州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0000萬元。公司擁有迪慶國投賓館、普達措景區、梅里雪山景區等實物資本。公司經營范圍為:旅游景區景點、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精品工程以及相關配套產業的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并開展國內旅游業務。
除上述政府組建的旅游集團之外,云南省的旅游集團還有兩類。一類是由旅游企業發展壯大組成的民營旅游集團,如康輝旅游集團;另一類是由其他行業的集團向旅游行業的滲透,如紅塔集團、云南電力集團、昆明百貨大樓集團。
2、云南省旅游集團基本經驗
云南省旅游集團的發展總的來看,仍處在發展的初期。據昆明市旅游局相關領導介紹,云南的旅游集團,除原世博旅游集團(已并入云南省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和民營旅游集團或按民營方式運作的旅游集團之外,政府組建的旅游集團的運作都還處在探索階段,集團規模效益還有待進一步發揮。在旅游集團的運行中,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特別值得借鑒和反思:
(1)處理好集團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是旅游集團能否良好運行的關鍵。
旅游集團所涉及的利益關系眾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集團利益:即旅游集團作為一個經濟組織自身生存發展必須的利益基礎。②相關企業利益:民營旅游集團往往是企業自身發展所導致的自然結果,集團所屬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相對比較明確,利益劃分也相對較協調。而政府在創建旅游集團時,往往首先注重規模效益,有時為了使集團迅速組建、運行,往往在沒有明確相關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便比較生硬的組建了集團。③省、市(州)、縣政府以及當地群眾之間的利益劃分:旅游集團所涉及的資產往往分屬于不同級別的行政機構,不同地域的行政機構和不同部門的機構,同時又與當地群眾的利益有著密切的關系,利益關系相當復雜。
云南的旅游集團一般都下屬有景區、酒店、旅行社、演藝公司等旅游企業,其中景區基本上屬于縣級政府所有,當地政府在景區收益上和集團公司矛盾相當突出。以著名的石林風景區為例,該景區曾經加入了云南省旅游集團,在集團公司期間,石林景區門票由縣上收取,索道、飯店、購物等其他經營項目都由集團公司負責。但由于利益關系沒有協調好,最終在加入集團兩年后又從中分離出來。有時在進行景區開發時,由于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都受上級政府管轄,在開發過程中,為了盡快完成景區開發任務,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都會不分彼此,不計利益的完成景區建設任務,但當景區建設完成后,利益矛盾便會暴露出來,影響了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的合作。迪慶州旅游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在開發普達措國家公園、梅里雪山時,投資、建設都以投資公司為主體,在利益分配時,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現在公司在門票和經營項目上都起主導作用,目前運行良好。
總的來說,云南旅游集團在投資新建旅游景區時,基本上形成了這樣的原則:外部交通可進入性,由省、市、縣三方共同出資解決;內部交通和其他經營項目,按投資收益一致性的原則進行利益劃分。
(2)規劃先行,統一經營,是旅游集團運作成功的保障。